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

产品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场行情 >产品评述 >其他产品评述 盐产品评述

联碱企业上书全国发改委等部门全文内容

发布时间:2009-04-30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则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家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多次出台了降低或取消4000多项产品出口关税、提高7000多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的经济刺激政策,其中包含联碱行业的纯碱、小苏打等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有效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然而,氯化铵(税号:肥料用为28271010,非肥料用为28271090)自2008年4月20日起四次调整特别关税,至今仍继续征收50%的出口关税,严重地制约了该产品的出口,不利于联碱行业的持续良性发展。故联碱企业呼吁:要求取消氯化铵产品限制出口的特别关税,以利于促进氯化铵生产企业尽早扭亏,以利于整个联碱行业的恢复和健康发展。理由如下:
 1、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传出了“清理限制出口政策”的精神,我们认为,氯化铵特别关税政策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目前,经济形势和外贸出口形势已发生逆转,氯化铵特别关税政策属限制出口政策,应予取消。
 2、氯化铵产品在国内销售属长期免税产品,在08年4月20日以前也一直是免出口关税的。08年4月20日国家调整出口政策时,采取征收氯化铵出口关税100%的政策,紧接着又调高到150%,虽然继后在四季度金融危机暴发后曾两度下调至目前的50%,但该产品出口仍严重受阻,已使国内市场供给严重过剩,取消关税已经刻不容缓。
 3、从环保及节能角度上讲,联碱工艺一直是纯碱产业发展方向,氯化铵产销矛盾已经严重打击了联碱企业生产积极性。目前,联碱(装置能力近1100万吨/年)在纯碱行业中的比重已上升到45%,且今后几年许多氨碱企业都将逐步改为联碱,氯化铵产量会有进一步提高。但在全国氮肥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氯化铵的使用和销售将更为困难(氯化铵主要作为复合肥原料,直接施用较少),因此,取消出口关税限制,促进氯化铵大量出口是解决当前纯碱行业是否稳定的瓶颈和关键所在。
 4、我国是世界氯化铵第一生产大国,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大的销售量。而东南亚等各国许多作物对我国氯化铵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取消关税后,国内过剩的氯化铵可在国际市场上找到更好的销路,有利于提高联碱企业经济效益,有利于实现温总理提出的“保八”年度发展目标。
 5、同样是小氮肥,同样是副产品,作为钢铁行业副产品的硫酸铵已没有关税限制;而作为联碱副产品的氯化铵,继续征收50%关税,显然极不合理。大春将要结束,氯化铵销售的淡季很快就会到来,由于关税受限,出口受阻,氯化铵产品大量积压存库的现象又将再现,这非常不利于联碱行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强烈呼吁,请求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酌情考虑,立即取消氯化铵产品的出口关税,恢复到08年4月20日以前零关税的合理政策。
                                                                                     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

<<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2011-2012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关注盐科学与化工官方微信
掌握盐行业最新资讯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1层 电话:022-60718628 传真:022-60718633 邮编:300450 Email:info225@126.com 津ICP备130035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