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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研究院针对京东平台所售低钠尚品海盐食品标签不合格迅速进行整改

发布时间:2020/4/13  来源:中盐研究院  作者:中盐研究院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我公司生产的低钠尚品海盐不合格。

我公司生产的低钠尚品海盐执行标准是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该标准中对低钠盐的要求是氯化钾含量为(10-35)g/100g,相应的氯化钠含量为(65-90)g/100g。产品抽检结果为,氯化钾含量检测结果为11.46g/100g,氯化钠88.04g/100g。这两项指标实测值符合GB 2721中低钠盐标准要求。但该产品包装袋标签标注的氯化钠含量为(65.0-80.0)g/100g,氯化钾含量为(20.0-35.0)g/100g。实测值与标签标注不符合,据此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批次产品不合格是因包装物标识错误造成的,但产品实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我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抽查情况,迅速采取行动,一是已将该批次产品做下架处理,对已外销的产品进行召回;二是对库存该批次产品封存。三是加强标签审核、制版、包装物验收、生产加工等各环节的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中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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